当前位置:首页 > 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例_【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 金税盘版_v2.0.65_zs_20240428【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

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例_【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 金税盘版_v2.0.65_zs_20240428【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来源 税代网
2025-12-19 22:33:51

为进一步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要求,并结合大检察官研讨班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6件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件。

这批典型案例皆属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具体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儿童彩票”行政公益诉讼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消除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行政公益诉讼案;福建省福州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向未成年人违法租赁机动车行政公益诉讼案以及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山区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出行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批案例展现了五个显著特征:首先,在保护范围方面,覆盖了从未成年人生存权、受保护权到发展权、参与权的全面领域;其次,在履职方式上,推动未成年检察业务向“综合履职”方向深化,并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协同推进机制;再者,在办案方法上,兼顾精准规范与质效提升,通过优先止损、府检联动等手段促进问题的实质性解决;此外,在技术应用层面,充分运用数字检察力量,借助大数据模型进行线索发现和效果评估;最后,在地域分布方面,注重东中西部地区的均衡发展,发挥案例引导作用,推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更加平衡。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这批案例与《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同步发布,并为此类案件提供了具体的示范作用。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将促使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方式方法,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展现出检察机关持续履行职责的效果。接下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力度,重点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办理更多具有引领性及示范性的案例,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印发《未成年人保护》

《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检察院及驻军军事检察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兵团检察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五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并提升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效率,最高人民检察院整理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六件典型案例。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参阅并借鉴。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20日

案例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监督推动实施

未成年人大人电影票补贴法律程序官司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观众的观影优惠政策,行政公益诉讼中的检察建议和社会保护工作,以及数字化检察措施。

【案情简介】

北京市东城区的部分影院在网络票务平台和现场购票点没有明确提示未成年人可以免费或享受优惠观影的权利。一些电影院在售票现场将享受到观影优惠政策的未成年群体限定为身高1.3米或1.2米以下的孩子,未能依法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观影政策优惠的规定,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院的工作开展状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电影票“退票”和“退费”的问题,并发现这些案件的主要涉事网络票务平台注册地在北京市东城区。因此,相关部门将相关线索移送至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处理。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初步调查发现,在一些电影院没有明确提示未成年人可以免票或享受优惠观影政策的情况下,家长按照成年人的价格购买了未成年孩子的电影票。当到达影院后,才发现有关优惠政策无效时,网络票务平台仅提供观影券等其他补偿措施以替代现金退款。导致这类退票和退费的纠纷频繁出现。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采用了线上和线下的方法进行进一步调查,在网络票务平台购票页面截图、用户投诉记录等方面固定证据,并实地核查影院是否明确告知了未成年人的免票或优惠观影政策。调查结果显示,在辖区内的一些电影院,无论在网售票系统还是现场购票场所都未能清晰说明对未成年免费或优惠观影的相关规定,大多数情况下,只有身高低于1.3米或1.2米的儿童才能享受观影优惠。这实际上限制了许多应该享受到观影优惠的未成年人的权益。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电影院等场所应按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的规定,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在调查基础上,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梳理了相关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并重点厘清了五个问题:一是影院票价属性为市场调节价,影院对外售票的行为属于市场经营行为;二是市场调节价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障未成年优惠观影是影院的法定义务,不得规避;三是观影优惠应覆盖所有未成年人,而不仅限于特定身高的未成年人;四是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应当由相关购票平台和影院在线上线下均作出明确提示;五是文旅部门需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依规组织查处文化市场的违法行为并维护市场秩序。

2025年3月,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要求其全面履行文化管理职责的具体措施。具体包括监督影院依法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观影政策,并在网络票务平台和现场购票场所进行明确提示,以规范辖区内影院等文化场所的经营行为。此举旨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并督促辖区影院在网络票务平台和现场购票场所明确提示未成年观影优惠政策。持有身份证、学生证的未成年人可享受优惠票价,全面执行这项优惠政策;与网络票务平台充分沟通并共同推动这一措施落地实施;建立“自查自检+定期巡查+快速投诉处理”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政策有效执行且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以深化规范化管理。2025年5月,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给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通过研发大数据模型等方式跟进,确保未成年人优惠观影政策的全面实施和落实。

典型意义

实行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发展权与社会参与权,并强化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数字检察技术,在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和调查核实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充分论证优惠政策的具体性质和准确界定适用对象范围,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责。这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

案例2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监督并整治校园周边的儿童彩票问题

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发出检察建议 对博彩游戏实施大数据模型监管与分析

案件概要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一些学校附近商铺有售卖面向未成年人的“儿童彩票”的情况。“儿童彩票”带有赌博性质,奖品质量低下,多数为不合格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有些包含低俗、暴力及软色情等内容。向未成年学生销售这类彩票容易引发攀比心态和投机心理,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不利。

检察机关执行工作的情况如何?

2023年,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在进行“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时”,陆续接到学校老师和家长关于“儿童彩票”的反映。经调查发现,“儿童彩票”实际上是印有“我要中大奖”、“幸运大抽奖”等内容的小卡片,售价多为1元或2元,在学校周边的文具店均有销售,主要购买者是中小学生。“儿童彩票”实质上带有博彩性质,若中奖,则可以按照显示的“中5元”、“中仿真枪”等字样兑换现金或是奖品;若未中奖,“儿童彩票”会显示“坚持不懈”等字样来鼓励继续购买。这些奖品通常为质量不佳或无品牌标识的商品,如仿真刀、电击棍以及红外线笔等,具备一定的危险性,并且有的外包装使用了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宣传词汇和图片。 由于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强,容易模仿并从众,加之他们辨认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儿童彩票”对他们来说易产生盲从跟风、参与投机游戏的心理。这些行为可能导致赌博心理的滋生,并最终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惠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近两年相关案件进行整理分析发现,在一些情况下,为购买“儿童彩票”,有些未成年学生还出现了盗窃、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基于调查核实,在2023年6月,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为确保精准履职,该检察院召开专题论证会,邀请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山区教育局等相关单位以及人大代表、高校学者和律师等人士,围绕“儿童彩票”的博彩性质、售卖“儿童彩票”的违法性、监管执法依据及监督治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同年6月与8月,该检察院分别向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和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处理校园周边售卖“儿童彩票”的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商铺的长效监管,规范商家守法经营,并促进行业自律;同时开放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

被建议单位接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全区校园周边商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本次排查了全区31所中小学周边的118家商铺,并下架“儿童彩票”、“洞洞乐”、“原神卡”、“龙珠抽奖”等12类共3500余件博彩性质的商品。对查实的违规经营者,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向校园周边商铺印发了关于整治“儿童彩票”及博彩性质商品的告知书,引导商户规范经营。 8月底,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给了惠山区检察院。

基于案件办理,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发了“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监督模型”。该模型筛选重点经营场所进行监控,并将数据同步发送至相关行政主管机关。2024年12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 金税盘版_v2.0.65_zs_20240428【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月和2025年2月期间,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回访行动(“回头看”),未发现辖区内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儿童彩票或具有博彩性质商品的情况。 为了持续有效地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问题,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综合治理机制》。该机制通过制作口袋书、举办普法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以及发布规范店铺经营倡议书等方式,借助司法保护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共同作用于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典型案例】

校园周边治理是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一项重点领域。检察机关针对学校周围商店向未成年学生售卖带有博彩性质的商品的行为,通过专题论证凝聚共识,并发挥公益诉讼监督的作用。同时,利用大数据模型的优势进行信息共享与持续监督,促进多部门共建长效机制,推动从个案处理到社会治理的拓展和延伸,从而有效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案例三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

督促清除学校内危险化学物质

行政公益诉讼案涉及的安全隐患问题

【标签】

校园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对话 危险化学品 公开听证 首先止损

【基本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多所学校因化学实验需要购买了化学试剂后,未使用的化学试剂长期没有处理完毕,导致学校储存了许多过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在危化品的储存、使用、管理以及处置方面,学校并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这些情况造成了危化品被盗、爆炸、腐蚀及有毒有害气体释放等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校园的安全与学生健康。

检察院工作情况

2023年8月,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在担任法治副校长时发现,西吉县某学校因化学实验需要购买的化学试剂没有及时处理,在校长期存放较多过期危化品。这些危化品包括浓硫酸、磷酸、高锰酸钾、氢氧化钙、碳酸氢钠和氢氧化钠等。经过进一步调查后了解到,西吉县10余所学校共存放超过200种、近2吨的过期或废弃危化品,且存在专用储存室缺失、未分类存放、无保质期标注、备案手续不全、登记底数不清以及责任人员不明等问题。这些情况可能造成危化品被盗、爆炸、腐蚀或释放有毒有害气体等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校园安全和学生的健康。 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在保障校园安全方面负有重要职责,并应监督指导学校落实相关责任,但在学校的危化品管理中未能充分履行监管职责。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基于调查核实结果,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8月10日立案行政公益诉讼。为了进一步凝聚共识,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邀请了危化品管理和处置的专家担任听证员,从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危化品日常管理以及废弃危化品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和听取意见。8月18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与西吉县教育体育局针对学校危化品管理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磋商,并提出了按需按量采购、按照国家规定存储及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危化品及时委托专业机构处置、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建议。西吉县教育体育局承认了自身负有监管职责和履职不到位的事实,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整改建议全部接受了。

由于危化品处理涉及资金和时间成本,为预防在此期间发生的危化品泄漏和溢出事故,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协助西吉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采取防控措施,以及时控制风险扩散。一是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师生误入危险区;二是安装专用存储柜,并按化学品性质分类存放,采用防爆柜、防腐蚀容器储存,配套设置泄漏收集槽;三是准备防护面具、手套、沙土及灭火器等物资,并组织在校师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增强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

鉴于危化品处置工作对专业性要求高且难度大的实际情况,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利用府检联动机制,协同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向县政府提交了专项报告,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县政府随即向西吉县教育体育局拨款3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处理。 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下,1.97吨危化品被宁夏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和处理,从而消除了对校园安全和学生人身健康的严重影响。在此基础上,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西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教育体育局建立健全危化品长效管理制度,并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职责的实际执行落实到位。

【典型案例】

校园危化品管理关系到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在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时,如果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对公益损害的事实无异议,并且承认违法行使职权,同时表示有立即整改意愿并能通过整改及时有效地保护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正确使用磋商工作方式,提高司法效率。但对于存在扩大风险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情况,应当督促行政机关优先采取措施止损,及时行动以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

案例四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

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治理工作

关于危害未成年人健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关键词】

生态保护 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肇事外来物种 确定监督对象 审查中止

基本情况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的龙泉谷公园内部沟渠中存在大量福寿螺。一些未成年人在该公园使用小渔网、小水桶等工具捕捞福寿螺,部分未成年人还将这些福寿螺带回家食用。福寿螺是中国16种危害最大的外来入侵物种之一,在体内寄生多种生物,其扩散对区域生态安全构成威胁,并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核查与监督落实职责执行

2024年10月,在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一位家长反映说,公园内部的福寿螺泛滥成灾。经实地查看并询问游客及工作人员后,该检察院认定,公园水域中有大量福寿螺存活,并且未成年人在此捕捞的现象比较常见。

福寿螺被列入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编列的《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的16种危害最大的外来入侵物种之一,它们体内含有多种寄生虫。针对福寿螺对未成年人的危害问题,孟津区人民检察院从孟津区人民医院调取了近两年中患有脑膜炎、脑炎的儿童病例数据,并发现三分之二以上的患病儿童曾近距离接触过福寿螺。经专家论证得出结论:福寿螺是引起嗜酸性脑膜炎的广州管圆线虫的中间宿主,由于儿童免疫系统发育不完善、好奇心强以及卫生意识较弱,更易受到感染。福寿螺在公共场所泛滥及其导致的未成年人接触和食用行为,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危害。 孟津区农业农村局未依法履行龙泉谷公园水域内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灭杀及宣传其危害性等监管职责,在长期任由福寿螺泛滥并造成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的情况下,负有责任。2024年11月,孟津区人民检察院依据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立案,并向孟津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工作。

孟津区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以“福寿螺生长在水中、公园不属于本单位管辖”为由提出异议。2024年12月11日,孟津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六家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会上讨论了龙泉谷公园的土地性质、监管主体和福寿螺的危害问题,并邀请了水利及生物专家进行指导。孟津区人民检察院调取了公园的遥感卫星图、土地性质划分图和自然资源部用地分类指南,确认公园内的福寿螺集中的区域为“沟渠”,属于农用地类别,公园的土地使用方式是租赁。 依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与防治,并对沟渠类农用地上的福寿螺泛滥问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会后,孟津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福寿螺防控治理工作指挥部和技术团队。该指挥部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公园河道清淤工作,并投放青鱼、鲤鱼等捕食幼螺,进行生物防治。此外,他们充分考虑了公园环境和儿童健康,避免药物残留问题,使用茶粕(油茶粕)中的天然化学物质来进行治理。 2025年1月18日,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孟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整改情况的回复。该院随后撰写了孟津区福寿螺入侵现状及防控治理分析报告,并获得孟津区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同年1月21日,孟津区人民检察院跟进调查,发现龙泉谷公园内的福寿螺已不存在。鉴于福寿螺在冬季休眠期间种群数量难客观评估,该院决定中止审查此案,等待繁殖季节和活跃期进行最终效果评估。 5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 金税盘版_v2.0.65_zs_20240428【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月12日,孟津区人民检察院调取了自2024年以来的相关病例,发现由于治理工作开展,全区因患脑膜炎、脑炎的儿童人数同比下降了80%。 7月1日,福寿螺进入繁殖季节和活跃期。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恢复审查后发现,在龙泉谷公园内已无福寿螺卵及成螺存在。至此,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典型案例

外来入侵物种不仅威胁生态环境安全,还影响与它们密切接触的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职能,敏锐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调查核实,并坚持责任导向,准确确定监督对象,确保福寿螺泛滥问题的监管和整治效果得到保障。 同时,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公益恢复规律,正确应用中止审查和恢复审查机制,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案例5

福州市检察机关

加强针对未成年人的治理工作

违反租赁机动车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预防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的建议 租赁汽车服务 个人身份验证 行业监管措施

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的一些线下租车店并未完全禁止未成年人租车服务。线上租车平台可能存在无法辨别申请人驾照真伪和无法确认身份证与驾驶证是否为同一人等问题。这导致未成年租客可以轻易获取车辆,并由此引发交通事故、利用租赁汽车实施盗窃并销赃的犯罪行为,还可能导致出租方因车辆损坏遭到敲诈勒索的情况发生。向未成年人违法租车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带来了较大的社会隐患。

检察院工作完成状况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有未成年人多次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和伪造的驾驶证,在某租车App上租赁豪车,并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犯罪。检察机关随后走访了20多家机动车租赁经营场所调研,发现这些租赁行业中存在门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网络租赁平台难以验证身份证和驾驶证的真实性及其主体身份。据统计,自2021年起,福州全市共发生9起由未成年人租车引发的刑事案件,涉及无证驾车、利用租来的车流窜盗窃并销赃等犯罪行为。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内的微型客车租赁业务有监管职责。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履行监管职能方面存在不足,导致机动车租赁行业管理松散,未成年人违法租车现象频发,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12月,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上报给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后,经指定管辖,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对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以公益诉讼立案处理。12月27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向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发送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方规范机动车租赁经营监管、督促网络租车平台系统升级,并推动加强行业自治等措施。

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机动车租赁行业规范整治活动,规范租赁性质的车辆准入登记,督促经营企业加强车辆租赁申请核查,并落实承租人身份证件的查验。此外,还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 2024年2月26日,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将落实情况函复检察机关。 同年6月30日,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机动车租赁企业应将在承租人身份证、驾驶证查验纳入租赁合同,并建立与公安等多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此外,《通知》还设立了涉未成年人租赁车辆违法线索移送及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确保租赁市场更加规范和安全。

针对网络租车系统无法识别身份证和驾驶证真实性及同一性的问题,福州市和晋安区两级检察院利用大数据分析列出了12个关键风险点,并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与某租车App福州分公司共同组织了5场论证会。通过这次会议,确定了网络租车系统的身份验证功能升级方案。 某租车App总公司根据升级方案启用了“双证核验+人脸识别”系统。该系统设置了租车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人脸识别和身份证件比对一致方可注册;只有当身份证与驾驶证信息经过系统核验相同时,才能申请租车;租赁人员还需在交管12123App上验证电子驾驶证后方能完成租车流程等功能。 这一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未成年人在线租车申请,并堵住了两证不统一、伪造驾驶证等重大漏洞。目前,该租车App已利用上述系统拦截了约2000余次未成年人的线上租车申请。此外,该App还在行业内发挥了示范作用,并带动全国超过三分之二的主要网络租车企业进行了系统的升级。

【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违法租赁机动车,威胁公共安全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区域整治,堵塞行业管理漏洞,遏制向未成年人非法租赁机动车的现象。 在办理此类案件的基础上,司法保护推动网络保护,促使租车平台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并实现行业内的技术共享,从而实现个案办理到行业治理的转变。将法律监督职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第六个案例

重庆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促进保障山区民族地区的未成年人

公共利益损害诉讼案件

【关键词标签】

未成年人的出行权利、行政公益诉讼中的磋商过程及其涉及的乘车优惠政策,如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案件概况】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彭水县)位于山区,居民多依靠公交车出行。自2020年2月至2022年9月期间,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分公司(以下简称渝运集团十五分公司),取消了近17,000张公交学生卡的使用,并且学生的余额无法退回。同时,在购票时规定一名家长只能携带身高不超过1.2米的小孩免费乘车,未能落实对1.3米以下儿童实行免票的规定。这导致未成年人权益和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检察系统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2年5月,“阿依护苗”热线接到了多名学生的家长投诉:他们表示公交学生卡已经被停用,并且卡中的余额无法退换给孩子们的家长。家长们曾多次向县交通局反映,然而该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彭水县是渝东南武陵山区的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地,在校学生人数接近10万。当地地势复杂,居民出行主要依赖公交。2020年2月以来,渝运集团十五分公司停用了近17000张公交学生卡,并拒绝退还卡内的余额。同时规定:一名家长只能带一名身高低于1.2米的儿童免费乘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城市公共交通应该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政策,身高在1.3米以下的儿童可以免票乘坐。《彭水县公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使用公交学生卡可享受优惠政策。 停用学生公交卡、拒绝退还余额以及降低了未成年人乘车免费的标准等问题损害了未成年人出行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彭水县交通局作为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有监管公共汽车客运工作的职责,但在对渝运集团侵犯未成年人权益问题上未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并及时予以纠正。鉴于此,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在2022年9月20日,彭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县交通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和社会利益。

在协商过程中,彭水县交通局对案件事实认定、交通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交通局未依法充分履职的情况均表示认可,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恢复使用公交学生卡、落实身高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以及申请退回卡内余额等建议也表示同意。交通局承诺将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和落实。 同时,彭水县交通局提出依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以及《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地方政府对于经营企业因执行政府乘车优惠政策而减少的运营收入,应该给予补贴或补偿。为了确保落实《彭水县公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山区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关爱政策的要求,彭水县政府与公交公司商讨后,决定执行未成年人持公交学生卡乘车享受五折优惠的标准,并承诺票价差额由县财政补足。 渝运集团十五分公司因未依法执行未成年人优惠乘车政策的原因在于彭水县财政未能及时给予票价补贴。对此,检察机关建议协调落实相关问题。 为推动实质性解决,2022年9月24日,彭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专题汇报,建议尽快落实票价补贴以补足资金缺口,切实保障山区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出行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保障企业依法有序经营。最终,彭水县政府责成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100余万元。

渝运集团十五分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发布公告称,自即日起恢复使用彭水县的学生公交卡,并执行五折优惠政策;身高低于1.3米的儿童乘车将不再收取费用;不再使用的学生公交卡内余额可申请退款。10月21日,彭水县交通局将整改情况反馈给了彭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的出行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典型价值

出行权益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没有充分执行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乘车的规定,同时行政机关也未能有效监管,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并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对于需要多部门共同处理的问题整改工作,检察机关能够促使地方政府协调各机关履行职责,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社区

记者问:请问是郭荣荣吗?